蓝绿公司积极响应垃圾分类工作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切实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,按照住建部、发展改革委等部委部署要求,依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》《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行动计划》规定,自8月1日起,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。
蓝绿物业公司积极响应本次垃圾分类工作,已在公司所属的镜湖公园和九莲塘公园设置分类垃圾桶,按照规定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,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自我做起,从身边做起,与公司工作人员一道,共同建设美丽芜湖。